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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下手为强,还是后发者制人?

先下手为强,还是后发者制人? : 有一句古话叫“先下手为强”,恐怕很多创业者都拿他当作自己的口头禅。产品的先发后发是一个大家经常讨论的问题,一般来说大家还是倾向先入为主(所谓的first mover advantage)。我最近从Peter Thiel的一个谈话上听了一个另外的说法(他是一贯喜欢唱反调,这个也正常)。照他的理论,更准确的事实是:一个领域最厉害的玩家往往(是“往往”,没有说绝对)不是第一个。 我们都说“长江后浪推前浪,前浪死在沙滩上”。作为一场领域中的第一个先驱者是有诸多劣势的。首先,先驱者没有什么经验,需要完全的摸着石头过河,假如有的时候不小心犯了什么错误,或者驾驭不住自己的发展趋势,后果可能会很致命。因为先驱者做的是以前完全没有人做过的事情,而后人就可以观察他们的教训并从中学习,然后超越他们 – 唉,事实是非常残酷的。Friendster可以说是“第一个社交网络”,它当年刚开始扩张就大获成功,有如野火燎原之势,结果服务器的增多跟不上用户的增长,导致网站崩溃,大量用户流失。结果后来,Facebook在扩张的时候就吸取了这些教训,它从大学校园开始,步步为营,有条不紊。虽然扩张迅速,但从来没出现过混乱无序的情况。结果可以想象,Facebook成功的后发制人,而在它以后,就很难再有功能类似的社交网络去挑战它的地位了。 而且,有的时候先发者会树大招风,跟着导致自己的骄傲轻敌,对他的长远发展不一定是什么好事。一个有意思的例子是网景浏览器。马克安德森可以说是因为网景一夜成名,第一款网景浏览器是93年推出的,95年网景完成了IPO。14美元的开盘价在五个月内涨到了160美元,而这个时候公司其实还不盈利。不知道这个是不是让网景有些太飘飘然了,据说网景员工会深夜溜进微软总部园区,然后把网景的海报贴的到处都是,结果这一下惹急了微软。盖茨立刻命令所有人停下手头的所有事情,去开发浏览器。结果IE推出以后,网景的市场份额开始一泻千里,直到最后被甩卖给AOL……笑到最后的是老辣的盖茨,而不是年少轻狂的马克·安德森。从那以后的十几年里,IE一直是浏览器市场的霸主。 假如我们按照Thiel的这个理论去思考的话,微软是“最后一家操作系统公司”。(注意,它依然是一个相当早期的,但它并不是第一个做操作系统的。)然后那Google就是“最后一个搜索引擎”:搜索在Google之前就